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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这个名词术语,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称为"度量衡"...

>> 计量法律与技术基础
计量检定

   

  计量检定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计量检定应依据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就地就近,经济合理的原则。计量检定可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两种。

  强制检定是一种约束力很强的计量检定,是指必须定期定点地由法定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有:(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2)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3)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在上海还包括行政监测和司法鉴定)方面的列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1987年国务院发布,目前共60项117种)。

  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及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非强制检定则是由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依法自主进行量值溯源或者选择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或校准机构进行的量值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