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度单位——米
1791年经法国科学院的推荐,法国国民代表大会确定了以长度单位米为基本单位的计量制度。当时米的定义是地球子午线长的四千万分之一,这也就是米的最初定义。
“米”在1889年首届国际计量大会上定义为X型铂铱合金米原器的刻线间距离;1960年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又将“米”的长度定义为86Kr原子的2p10和5d5能级之间跃迁产生的电磁辐射在真空中波长的1650763.73倍。1983年10月,在巴黎召开的第17届国际计量大会上又再次将“米”的定义变更为在1/299792458秒的时间间隔内光在真空中行程的长度,这在用基本物理常数定义基本单位的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
长度单位米的量子基准: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同位素分离技术的发展,大量实验发现kr-86同位素的谱线具备取代米尺的条件。1960年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正式通过米定义:“米的长度等于kr-86原子的2p10和5d3能进之间跃迁的辐射在真空中波长的1650763.73倍。”1980年前后,人们用一系列不同频率的激光构成了“频率链”,准确测定了激光的频率,把长度单位米的定义更改为:“真空中光在1/299792458s的时间间隔内飞行的距离”。1983年,国际计量大会正式通过了基于真空中光速的长度单位的定义,在用基本物理常数定义基本单位的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