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印发的《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对实施该规划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保障措施:
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政府把计量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研究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整体规划发展目标,合理布局本地区发展重点,建立完善的计量服务与保障体系;要求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落实相关责任,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完成;要求把规划的总体要求安排到国家、地区、部门的年度计划中。
第二是加大投入。要求各级政府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制定相应的价格、投资、财政、科技和人才支持政策,加强对计量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促进计量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要求增加强制检定计量检定的设备投入,完善基层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要求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把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逐步纳入财政预算。
第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规划针对我国计量高层次科技人才不足的问题,要求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平台和国际合作项目,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开发,着力培养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和领军人才。同时加大优秀科技人才引进,重视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规划要求加强计量相关学科、专业以及课程建设,加强计量技术人员相关职业资格的制度建设,加强计量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加强计量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四是强化评估考核。规划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评估,定期分析进展情况,并对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规划的工作责任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