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加气机
加气机主要由LPG液相管路和气相管路、阀门、流量计、温度传感器、电子计控装置、气液分离装置、加气机壳体及回液口等部分组成。加气机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液化石油气加气机作为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质监部门对其实施全过程监管。在生产环节,加气机制造单位应按照1015-201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对新研制的各种形式的加气机都要申请型式评价,申请前还应取得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测单位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防爆标准的防爆合格证。液化石油气加气机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液化石油气加气机使用过程中,必须接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一年两次的强制检定。液化石油气加气机的维修应由具有合法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修理后的加气机应重新由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应具有付费金额指示功能。最小付费金额单位为0.01元。加气机加气前,可以有电子计控装置显示选择的单价,单价应可调。具有流量计系数和密度设定功能的加气机,应对电子计控装置进行有效封印,确保流量计系数和密度不能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