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表检定项目和检定资质要求
民用燃气表是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使用过程中执行“首次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的规定,即:使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粘贴强检合格标志才能准予使用。根据燃气表检定后的使用周期规定(天然气一般不超过10年,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一般不超过6年),到期前应进行更换。燃气表的检定项目主要有铭牌与标志、外观、示值误差、密封性、压力损失和附加功能等。经检定,所有项目均合格才算检定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均判定为不合格,不能使用。
燃气表检定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依法授权;检定标准装置必须建立计量标准并取得计量标准证书;检定人员均须取得当地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计量检定员资格证书,并按所考核合格的项目开展检定工作。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满足才能开展检定工作。检定收费标准按照政府定价执行。